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才培养工程

中华优秀传统文化

人才培养工程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在历史长河中,中华民族形成了伟大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,这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、长盛不衰的文化基因,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,要结合新的实际发扬光大”的讲话精神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、文化知识教育、艺术体育教育、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,贯穿于启蒙教育、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、继续教育各领域的要求。

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与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共同发起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才培养工程”,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人才工作委员会承办,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全资控股公司中传文荟(北京)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实施,以上单位共同组成项目管理机构。北京引力波虚拟现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授权服务中心。

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与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共同发起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才培养工程”,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人才工作委员会承办,由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全资控股公司中传文荟(北京)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实施,以上单位共同组成项目管理机构。北京引力波虚拟现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授权服务中心。

人才培养工程发展目标

本工程面向成人和青少年人群开展人才培养、人才库建设、2 / 19 职业认证、人才素质测评、青少年综合素质测评、职业技能竞赛、招聘就业、校企合作等项目。

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搭建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平台,为传统文化产业提供定制化人才培养与评价、人力资源配置、“产学研用”一体化、交流合作等服务,为传统文化领域从业者提供职业能力提升、个人职业规划升级等帮助,为各类机构和个人提供平等发展机会,与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识之士共谋发展、共同进步、共建共享、共谱华章。

本工程面向成人和青少年人群开展人才培养、人才库建设、2 / 19 职业认证、人才素质测评、青少年综合素质测评、职业技能竞赛、招聘就业、校企合作等项目。

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搭建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平台,为传统文化产业提供定制化人才培养与评价、人力资源配置、“产学研用”一体化、交流合作等服务,为传统文化领域从业者提供职业能力提升、个人职业规划升级等帮助,为各类机构和个人提供平等发展机会,与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识之士共谋发展、共同进步、共建共享、共谱华章。

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分类

本项目分为文化类、技艺类、演艺类三类,领域为培训方向,职业为具体岗位培训内容。如:诗、词、赋、古文、民俗、文化管理、国医文化;诸子百家、教育等属于文化类;服饰、传统工艺、美术、非遗、茶、酒、香文化等属于技艺类;音乐、乐器、戏曲等属于演艺类。引力波国学院将优先开展国学文化的传承与培训。

国学文化传承职业认证

职业认证是对某一岗位或职业从业人员能力、水平的评价,参与职业认证人员必须参加在人才委备案并认可的培训,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级别《职业认证证书》,本证书为小本证书,大小与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大小相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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